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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危害交通安全 打擊歪風不能搵豆油

金門地區改裝車輛呼嘯飆速,沿途製造刺耳噪音,近年來情況日益嚴重,儘管警方和相關單位聯手取締,仍未能有效遏止歪風,方興未艾亂象讓守法的民眾怨聲載道,日復一日不知伊於胡底?
縣警局本月再動員大批警力連續3日交通大執法,執行取締噪音及改裝車輛「專案」勤務,共取締交通違規63件及通報噪音車輛27件,其中舉發逆向行駛6件、未繫安全帶3件、闖紅燈4件、超速行駛4件、未戴安全帽4件、違規停車24件、無照駕駛6件、其他交通違規9件、擅自變更原規格設備2件及拆除消音器1件,成果頗為可觀。
但鄉親遭到噪音干擾、交通安全受到威脅已是生活日常,短暫的寧靜和平安並未能滿足大家的期待,各種怨言依然此起彼落,充斥各地市井角落。
目前,最讓鄉親憂心和不安的是,以往飆車族大多出沒於筆直的伯玉路和桃園路,車來車往震耳欲聾,如今連市集所在的金城鎮民族路、民權路,甚至禁止車輛進入的中興路部分狹窄路段,以及地區重要景點的模範街都可一見,且改裝車呼嘯而過的時段也不再限於深夜時分,白天照樣飆來飆去,讓民眾飽受驚嚇,氣問:「警察在哪裡?」
其實,警方取締超速責無旁貸,但噪音的權管單位是環保局,這可從縣警局每月不定時配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工作」看出權責主屬關係。本年度迄今已共同執行10場次,稽查重點鎖定於「特定高發噪音車輛路段」及「噪音陳情熱點」,實施攔查進行噪音檢測,不合格車輛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開單告發,處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不等罰鍰。
問題是環保局和監理站或因人力、時間限制,只能配合「專案」執行工作,平日路邊例行攔檢有其實際不足,以致民眾時有像「搵豆油」、「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風頭過後死灰復燃,整體成效大打折扣的批評,也讓主其事的警方成為眾矢之的,背了不少黑鍋。
警方對於車輛超速取締,也有執行上的盲點和難處,主要是以往追車取締過程,曾發生傷亡事故,讓當事警察和單位落得報告寫不停,甚至上法院出庭的後果,以致警方不再沿途追緝,卻又招來睜眼目送飆車的責難。
警方現階段在部分重要路段和城區主要道路,都有科技執法的設施建置,但飆車族也即時配合減速和噪音減量,一旦通過警示路段,又是大飆特飆,給人如入無人之境的觀感,執行成果不盡理想,讓提心吊膽過馬路和行車的鄉親抱怨沒有王法,矛頭自然又對準警方執行不力。
讓警方頭痛的是,飆車族在完成車輛查驗後,又將減噪機件改回來,有些是花錢請機車行處理,有些則是上網購買零件,並觀看教學影片自己動手做。未來,如何加強源頭管制,進一步確認和分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有待社會建立共識和立法取得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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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3-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