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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綜合大樓規劃案 縣府聽取建言
記者:翁維智 / 縣府報導

針對金沙鎮綜合服務大樓空間需求,縣府昨召開研商會議,秘書長陳朝金表示,任何施政都要先有計畫,框定內容後,才能編列預算,並逐一落實執行。(翁維智攝) 針對金沙鎮綜合服務大樓空間需求,縣府昨召開研商會議,秘書長陳朝金表示,任何施政都要先有計畫,框定內容後,才能編列預算,並逐一落實執行。本次會議將先就金沙鎮公所提送之各樓層空間需求及各項需求之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進行討論,另外也將保留彈性空間,綜整鎮公所、鎮代會及與會縣府各單位所提意見,納入後續整體規劃案檢討,並作相關選項可行性評估。
這項研商會議於昨日上午10時起在縣府大禮堂會議室召開,會議由秘書長陳朝金主持,縣府行政處長陳祥麟、副處長董雲馨,社會處長董燊,財政處副處長陳國庭,金沙鎮長吳有家、鎮代會主席周水土及多位鎮代表與會。
承辦單位縣府行政處指出,本案基地總面積為4236.54平方米,屬機關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240%,因尚涉警察局金沙分駐所用地需求,如以保守各佔50%推估,金沙綜合大樓可建地面積約為2118平方米,可容納最大容積約為5083平方米,公所所提需求面積為3630平方米,尚符基地面積限制。
另金沙鎮公所研提各樓層空間需求包括1、金沙鎮民代表會。2、圖書館。3、多媒體會議室。4、托嬰中心。5、日間照顧中心。6、親子館等共6項。並已先行會辦社會處、衛生局、文化局等相關單位提供意見。
其中,有關日照中心的建置,綜合社會處及衛生局的意見,縣府表示,如金沙衛生所日照中心能容納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照顧服務需求,則建議金沙鎮公所重新評估本項需求,或另覓其他符合該鎮發展之需求項目。另外金沙鎮人口老化較為嚴重,更長期缺乏開業診所,開設復建診所似有需要,該診所是否符合金沙綜合大樓使用分區及建築用途;抑或維持金沙綜合大樓設置日照中心,後續都有待作進一步討論和評估。
對此,陳朝金表示,本案尚屬規劃階段,透過多方面溝通和意見交換,以及空間需求量體的精算,框定內部需求、編列預算後,他相信能讓本案順利執行。
至於有關大樓興建完成後,所有權人登記、管理人及相關權利義務之設定,與會鎮代表表示,大樓完工後,管理權若無法由鎮公所掌控,恐怕有違地方自治精神,建議縣府盡量把資源撥給鎮公所,減少縣府的業務量,也更符合鎮民需求。
吳有家也強調,大樓完工後,很多社福工作不一定要由公部門來做,例如透過公辦民營的委外模式,把管理權交給鎮公所,就可減少一些疊床架屋、事權不統一的爭議,他希望縣府能協助鎮公所找到兩全其美的作法,讓金沙綜合大樓完工後,無論在管理或使用上都更具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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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