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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青年救國團獎章授獎申請 歡迎踴躍推薦
記者:李增汪 / 縣府報導

中國青年救國團辦理中華民國110年青年獎章授獎申請,歡迎各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踴躍推薦。推薦時間到109年12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這項青年獎章授獎申請,舉辦宗旨係為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
候選人條件:國籍中華民國國民,須居住國內者。年齡13歲以上,45歲以下(出生日期在民國65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6年12月31日以前,以身分證為準)。性別:不拘。
申請類別:凡具有(忠義事蹟、孝親事蹟、仁愛事蹟、國際事蹟、負責事蹟、勤學事蹟、強身事蹟、公益事蹟、博學事蹟、有恆事蹟)優良事蹟之一,足資青年範式者,得依據規定頒授青年獎章。
推薦辦法:(一)各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均得依據這項辦法向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或總團部推薦候選人。(二)推薦時請填用規定之推薦表,除填寫申請類別、優良具體事蹟及推薦單位(人)綜合意見外並請檢具有關證明資料文件(影本)。(三)請附候選人自傳一篇(以A4紙張橫打列印,以一千字為限),內容包括學、經歷、優良德行、傑出成就之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四)請附候選人優良事蹟之有關照片兩張。(五)各候選人僅能「擇一類別」參與選拔且三年內獲選十大傑出青年或十大傑出女青年者,不得提出申請以示公平。
當選人將在110年3月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接受獎章、獎座與當選證書。青年獎章除在推薦期間按規定辦理評審外,如發現有特殊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並對國家具有重大貢獻者,救國團得主動遴選,經評審委員會通過後頒授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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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