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電力公司近期在金門舉辦數場與核廢料處置有關之說明會,金門縣政府立場如下: 一、金門縣政府基於確保民眾健康、維護環境品質、履行世代正義的前提,堅決反對,任何放射性廢棄物、低放射性廢棄物,放置於金門任何鄉鎮。 二、金門縣並未使用核電,非核電用戶,並以「低碳、永續」為發展目標,且積極發展綠電,任何與核電有關之設施或產物都不應設置或堆放於金門。 三、金門縣與烏坵鄉距離超過130公里,金門縣政府僅在「行政」上代管烏坵鄉,金門鄉親無法替烏坵鄉親做是否作為儲存場址的決定,但如果烏坵鄉民普遍反對,金門縣政府亦會支持烏坵鄉民之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