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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籲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祖產
記者:許加泰 / 縣府報導

金門縣地政局計109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404筆,建物13棟,地政局籲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祖產。
地政局將於今(110)年4月1日起辦理公告,公告期間為4月1日至6月30日共3個月,並寄發通知單,籲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相關公告揭示於地政局、鄉(鎮)公所及村(里)辦事處公布欄,並刊登於金門縣地政局網站「未辦繼承登記專區」。
地政局指出,依民法規定,繼承遺產並無性別差異,於登記名義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逾1年未辦理者,地政機關於每年4月1日辦理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申辦,逾期未申辦者,自公告期滿後予以列冊管理15年,逾15年仍遲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列管辦理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申領標售價款,逾期仍未提領者,歸屬國庫。如繼承人數眾多,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建議可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公同共有,以保障自身權益,守護祖先財產。
地政局為了讓鄉親免於兩地奔波辦理繼承登記,提供下列便民服務:
一、若繼承人在他縣市工作,可以就近向各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代寄服務。
二、鄉親辦理繼承登記時,可先行將相關文件送至金門縣地政局服務台協助審視應備文件是否齊全。
三、對於辦理繼承登記如有不了解之處,可至金門縣地政局現場或撥打電話(082-321177轉63160)詢問,由專人協助指導。公告資訊:詳見金門縣地政局全球資訊網或掃一掃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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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