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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消息 網瘋傳左側後車門下車將開罰
記者:莊煥寧 / 縣府報導

開左後車門下車是否被罰? 縣警局交通隊說,需視當下的行車環境,再決定是從左後或是右後車門下車。
(交通隊提供)近來在LINE群組上狂傳一則圖片訊息,內容指立法通過「若從左側後車門下車,被拍到就會遭開罰」,甚至造成意外要負所有肇事責任。這則訊息也引起不少車主的恐慌。縣警局指出,這則訊息其實之前就已經流傳過,內容並不是完全正確,需視當下的行車環境,再決定是從左後或是右後車門下車。
瘋傳的訊息寫道,「即日起,不能從2號車門下車,已經立法通過,如果被拍到就會被開罰單!如果造成任何的意外,只要從2號門下車,不管有沒有犯錯就必須負全部肇事責任」。所指的2號車門,就是車輛左後方的車門位置。這訊息不只在長輩群組裡廣為流傳,很多家長也轉傳孩子提醒注意。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這則訊息是多年前就已出現,只是當時並沒有LINE通訊軟體。而根據公路總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確實規定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而這項規定從民國96年就已實施。
警方解釋,並非完全禁止從左後方車門下車,而是要視當下的行車環境,再決定是從左後或右後車門下車。
但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若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導致肇事,將處以罰鍰新臺幣1,200元到3,600元,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罰該乘客。
警方特別強調,開啟車門不論是駕駛或乘客,一定要注意後方是否有車輛靠近,這是最基本的保全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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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