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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無照駕駛及惡性違規 金城分局加強執法取締
記者:莊煥寧 / 縣府報導

針對學生無照駕駛騎乘機車的情形,金城警分局於上下學時段在轄內國、高中周邊道路,取締無照駕駛及惡性違規。
(金城分局提供) 近日來有民眾、家長及學校反映學生無照駕駛騎乘機車的情形,金城分局特別於上下學時段,針對轄內國中、高中周邊道路強力取締無照駕駛及惡性違規。金城分局分局長胡淑淨表示,少年無照駕駛除了需要負擔高額的罰金外,更會讓自己身陷交通事故的危機中,警方除會加強取締外,也提醒家長要嚴禁少年無照騎乘機車,共同來守護少年的交通安全。
金城分局指出,109年該分局取締無照駕駛計有486件,其中未滿18歲者有59件,占總件數12%,顯見少年無照駕駛行為值得重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未滿18歲之人違反者,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另依同條例第85條之2第1項規定,必要時通知家長或車主,員警得予以扣車。
金城分局也分析一般學生無照駕駛態樣,主要有「為圖便利以機車代步、朋友有車我也要有之虛榮心作祟、把妹、騎車帥氣」等因素,且探究其機車的來源主要以向同儕借騎、部分家長提供、偷騎家中機車以及聯合借名買車等,導致少年無照駕駛的案件層出不窮。
金城分局分局長胡淑淨表示,少年無照駕駛除了需要負擔高額的罰金外,也會讓自己身陷交通事故的危機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無照駕駛除依肇責必須負高額罰金與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刑事的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罪外,車主(含借名登記名下者亦同)也須負連帶責任,因此特別呼籲地區民眾,為免影響路上行人及用路人的安全,家長在面對少年無照駕駛的事件應堅持遵守法律規定,嚴禁少年發生騎乘機車等不良行為發生,也不要將車子隨便借給沒有駕照的人,因為少年的安全需要家長、學校及大家共同一起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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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