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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清明連假「包船」 自即日起開放訂位
記者:翁維智 / 縣府報導

金門縣政府為紓解清明連假返鄉人潮,今年循例包租客船往返臺中-金門各1航次。(縣府提供)金門縣政府為紓解清明連假返鄉人潮,並減輕旅臺鄉親返鄉經濟負擔,今年循例包租客船往返臺中-金門各1航次,自即日起,旅台金門鄉親可以透過北、中、南、花東、宜蘭各同鄉會聯繫窗口訂購船票。
縣府觀光處說明,「包船」每趟次航程約8-9小時。單程航次可載運400人次。搭乘對象以本縣旅臺鄉親優先,並視情形開放其他民眾搭乘包船來金旅遊。一般身分者單航次費用500元;特殊身分者單航次費用為300元;低收入戶則免負擔費用。為讓鄉親及早返台,回程時間為上午11時由金門料羅港啟航,考量航程跨越午、晚餐時間,提醒搭乘鄉親於登船前預先準備充足之食物及飲水,以備不時之需。
觀光處另指出,因船艙屬密閉空間,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降低疫情風險,凡搭乘「包船」乘客務必佩戴口罩,並配合登船前量測額溫,如額溫超過37.5度(含)者,不予登船,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勸導返家休息及就醫;另因額溫超過37.5度無法搭乘者,應於開船當日起7日內通知原購證窗口完成退票手續,並於退票時酌收手續費(保險費),逾期概不受理。
有意規劃搭程今年清明連假「包船」返鄉鄉親,可逕向各登記窗口洽詢,相關資訊、票價、購票流程、受理窗口、接駁方式如下:
一、航行日期與時間:
(一)臺中至金門航線:110年4月1日(星期四)晚間23時由臺中港啟航,預計隔日上午8時抵達金門料羅港。
(二)金門至臺中航線:110年4月5日(星期一)上午11時由金門料羅港返航,預計當日晚間20時抵達臺中港。
二、受理程序:
(一)登記繳費及領取乘船票證:1.登記購票方式:(1)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各縣市「登記窗口」現場登記購票(※鄉親至現場購票前請先與各「登記窗口」電話聯繫)。(2)電話預約訂票,單程票一次最多可預訂6張,並傳真身分證明文件至登記窗口核對資料,訂票完成後須於2日內完成匯款,並與原預約窗口聯繫領取船票方式。2.登記購票日期:自110年3月10日起至3月28日前每日9:00~17:00向各「登記窗口」辦理登記繳費及領取乘船票證;另回程(金門-臺中)開放登記繳費領取乘船票證至4月4日中午12時止。
(二)搭乘接駁專車及登船:依本作業規則各集合處表訂時間前往指定地點搭乘接駁車(逾時不候)。
(三)如欲自行前往臺中港客運碼頭乘客,請於啟航當日晚間21時30分前往臺中港19A旅客碼頭辦理報到手續。
三、各縣市登記窗口如次:
(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登記窗口為:
臺北市:聯絡人:王丕火;電話:02-8251-0006、0919-240-094;傳真:02-8251-0009;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74號3樓。
新北市:聯絡人:吳小姐、張峯國;電話:02-2202-5701、0937-030-377;傳真:02-2201-9427;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後港一路17巷7號。
花蓮市:聯絡人:許乃潭;電話:0939-586-821;傳真:038-350157;地址:花蓮市中華路335-3號。接駁時間地點預定為:110年4月1日晚間18:30於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原大中至正)出發。
(二)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登記窗口為:桃園市:聯絡人:孫允理、鄭和順、陳安治;電話:0922-491-008、0939-858-345、03-466-0823;傳真:03-436-9892;地址:桃園市中壢市晉元路289巷56號。接駁時間地點預定為:110年4月1日晚間19:00於桃園市中壢市晉元路289巷56號。
(三)臺中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市)登記窗口為:臺中市1:聯絡人:黃詩情;電話:0988-812-343、0980-812-343;傳真:04-2436-1579;地址:臺中市北屯區軍和街3號7樓。臺中市2:聯絡人:林秋黎;電話:0905-965-716、0937-431-166;傳真:04-2336-6307;地址:臺中市烏日區長春街328號。接駁時間地點預定為:110年4月1日晚間20:30於臺中榮總旁(臺灣大道與玉門路口,近臺中榮總)。
(四)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登記窗口為:臺南市:聯絡人:蔡忠盼;電話:(06)-233-5609、0919-113-366;傳真:06-201-5967;地址:臺南市永康區復國1路500號。接駁時間地點預定為:110年4月1日晚間19:00於仁德交流道。
(五)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登記窗口為:高雄市:聯絡人:楊維居;電話:07-215-5128;傳真:07-215-51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青年2路190號1樓。
接駁時間地點預定為:110年4月1日晚間18:30於高雄中正路北上交流道。
(六)金門縣(回程)登記窗口:
聯絡人:王賢姿;電話:082-353432、0933-699-287;地址:金門縣金沙鎮沙美成功路10-1號。
四、110年4月5日金門至臺中航線(回程)接駁專車出發時間:
水頭碼頭(水頭碼頭大客車停車場):預定上午09:50出發。金城車站(車站旁,郵局對面):預定上午10:00出發。山外車站(車站對面):預定上午10:00出發。沙美車站(金沙鎮公所門口):預定上午10:00出發。
另觀光處提醒,凡搭乘臺金航線專船之乘客,隨身行李每人限重20公斤,並自行搬運至船艙,另考量航行及乘客安全,行李以可固定於一處,不易滑動且放置處不影響通道順暢為原則;折疊自行車則需折疊後並妥善裝袋,如未裝袋且無法固定一處之行李皆禁止攜帶上船。
此外,凡搭乘臺金航線客船之乘客,需先向各指定登記窗口登記繳費、領取票證,並依各集合處表訂時間至指定地點搭乘接駁專車前往臺中港,自金門返航時亦接受現場工作人員安排搭乘接駁專車返回。
至於有關退票應注意事項包括:
(一)於登記購票期間(110年3月10日~3月28日)已購買船票之乘客,欲退票者,請於110年3月28日前持船票及原收據至原購證窗口完成退票,逾期辦理退票者,酌收手續費(保險費),逾期退票日至110年3月31日中午12時止。
(二)於登記購票期間後購買回程票(金門-臺中)之乘客,退票至110年4月4日上午12時止,退票事宜亦依上述程序辦理。
(三)因故無法於退票期間依程序辦理退票者,務必於退票期間內通知原購證窗口登記退票事宜,並於通知日7日內完成退票手續,逾期概不受理。
(四)因額溫超過37.5度(含)無法搭乘本專船者,請於開船當日起7日內通知原購證窗口完成退票手續,並於退票時酌收手續費(保險費),逾期概不受理。
觀光處也說明,臺金航線客船航行前3日,若航政或港務機關依中央氣象局預報航行當日航線海象不適航行,或登記搭乘人數未達船舶乘客運能之半數,則本航線船運取消,由承攬廠商各登記窗口負責聯繫乘客及辦理退費等事宜,乘客須於船運取消後1個月內持船票及原收據向原購證窗口完成退票,逾期概不受理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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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