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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登記儘速辦 財產權益有保障
記者:陳冠霖 / 縣府報導

金門縣地政局每月依據戶政機關提供前一個月份死亡除戶資料,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減少繼承人因疏忽或不諳法令逾期被處罰鍰,並確保權益。經統計110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477筆,建物16棟,於今年4月1日起辦理公告,公告期間為4月1日至6月30日共3個月,並寄發通知單,籲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相關公告揭示於地政局、鄉(鎮)公所及村(里)辦事處公布欄,並可透過地政局網站「公告資訊-最新消息」及「便民服務-線上查詢-地政線上查詢服務-未辦繼承查詢」進行查詢。
地政局表示,依民法規定,繼承遺產並無性別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另依土地法規定,登記名義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逾1年未辦理者,地政機關於每年4月1日辦理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申辦,逾期未申辦者,自公告期滿後予以列冊管理15年,逾15年仍遲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列管辦理公開標售。如繼承人數眾多,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建議可由繼承人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公同共有,以保障自身權益,守護祖遺財產。
金門縣地政局為了讓鄉親免於兩地奔波辦理繼承登記,提供下列便民服務:一、若繼承人在他縣市工作,可就近向各縣市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代寄服務。二、鄉親辦理繼承登記時,可先行將相關文件送至金門縣地政局服務台協助審視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三、對於辦理繼承登記如有不了解之處,可親至金門縣地政局或撥打電話082-321177轉63142詢問,由專人協助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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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