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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不動產實價登錄7/1上路
記者:李金鎗 / 縣府報導

不動產實價登錄新制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修正簡化申報書格式前後對照表。(地政局提供) 不動產實價登錄新制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為提升資訊正確性,新制將原來申報責任由權利人單獨辦理改為買賣雙方共同申報,且需提前在買賣登記案件送件時一併申報,地政局提醒買賣雙方及地政士業者注意,買賣登記案件送件日期在6月30日以前者,仍依原規定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交易資訊,7月1日以後辦理的買賣登記案件,則應適用新規定於登記收件時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申報。
地政局指出,此次新制施行後為便利買賣雙方共同申報,已修正簡化申報書格式,由現行19欄縮減為11欄;應申報的價格資訊也由以往的8項減少為3項。買賣雙方於登記案件送件前,可先於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不動產實價登錄子系統登打列印申報書,亦可選擇以手寫方式填寫紙本申報書,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章後於辦理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送交登記機關完成申報。另為了確保對外揭露的價格資訊真實正確,新制施行後,對於申報書「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3項價格資訊,如有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買賣雙方申報時請務必詳加確認,以避免受罰。特別提醒,若未一併申報或申報不實,地政機關要求限期申報或改正時,仍請依限辦理,避免受罰。
此外,7月1日起多項地政業務新措施亦同時實施,包括擴大地政事務所可跨縣市直接收辦項目,除已開辦書狀換給、預告登記、塗銷預告登記、住址變更、更名、門牌整編,以及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錯誤更正登記等7項登記可跨所辦理外,7月1日起再增加法院拍賣、抵押權塗銷、抵押權設定或內容變更等3項登記案件,也可至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幫民眾節省時間與金錢。另為健全住宅包租代管專業服務制度及提升專業服務品質,逐步落實保障租賃住宅服務當事人權益,推動包租代管業者法制化經營,7月1日起也將對非法經營包租代管業者加強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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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