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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紓困補貼 金門區漁會受理申請
記者:陳冠霖 / 縣府報導

漁民紓困生活補貼金3萬元開始申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降低疫情對漁民生計之衝擊,對於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之漁會甲類會員,符合109年3月31日前有在漁會投保勞保,且目前仍在保,投保薪資2萬4000元以下、107年所得未達課稅標準40萬8000元者,並經漁會檢覈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事實之漁民,即可申請補助,每人每月1萬元,1次發3個月。金門地區有意申請的漁民,即日起至6月1日止可向金門區漁會會本部(新湖漁港電話:082-333626)、烈嶼辦事處(電話:082-362322)申請。
金門區漁會表示,本紓困生活補貼金申請門檻如下:
 一、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二、資格:1、於區漁會參加勞工保險。2、109年3月31日已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在加保中。3、109年3月之勞保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萬4000元以下。4、107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40萬8000元。5、108年1月1日至109年3月31日前,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6、未請領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漁業僱用外來船員補貼、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娛樂漁業紓困補貼、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三、應備文件:1、申請書。2、存摺封面影本。3、實際從事漁業勞動證明文件。(隨船進出港證明、漁業勞動薪資或僱用證明、魚貨交易證明、養殖放養量申報書以上四擇一,並經漁會核實)。4、委託書(他人代為申請應檢附)。
 四、金額:每人每月1萬元,補貼3個月,一次發放3萬元。
 五、申請時間:即日起至6月1日止向金門區漁會會本部(新湖漁港電話:082-333626)、烈嶼辦事處(電話:082-362322)申請。
 金門區漁會表示,申請表、魚貨交易證明書、委託書檔案請逕於金門區漁會網站「公告事項」下載;連結點如下http://www.kmfisher.org.tw/aboutus-1.php。
 金門區漁會表示,因應新冠肺炎影響,漁業署即擬妥海洋漁業、養殖紓困措施,適時給予新舊貸戶營運資金挹注與貸款利息免息一年補貼,並給予自願性休漁獎勵,以及對經營困難漁會、生產合作社等事業經營獎勵,並提出養殖及海洋漁業相關內外銷及獎勵凍存及生產調節等各項措施,有效減緩疫情對漁業之衝擊。
 農委會指出,疫情擴大至全球,產業受衝擊越發嚴重,漁業署除依前揭措施積極推動外,同樣投勞保的漁會甲類會員,積極和勞動部共同向行政院爭取漁民納入「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補助」規定適用對象,俾落實政府照顧全體漁民生活之目標。該會指出,該等漁民都是收入少又工作年資長的弱勢族群;本次受疫情影響嚴重,包括:遠洋漁民、近海漁民、沿岸漁民、淺海漁民、魚塭養殖漁民及湖泊河沼漁民,希望在政府資源有限情形下,可以照顧到涵蓋面最廣的弱勢漁民,協助渡過疫情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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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