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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申請 網路縣府同時受理
記者:李增汪 / 縣府報導

 108年度住宅補貼已自7月22日起至8月30日受理申請,金門縣政府提醒有需求且符合資格的民眾,記得把握機會申請。
 金門縣政府經已公告內政部所公告受理108年度住宅補貼申請,金門縣住宅補貼項目及辦理戶數(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戶數詳如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一)租金補貼:三百戶(中央經費計畫戶數:二百四十戶、縣府配合經費計畫戶數:六十戶)。(二)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五十一戶。(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戶。受理申請期間自今年7月22日起至8月30日止。
 縣府建設處表示,住宅補貼申請方式:(一)書面申請: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二)線上申請: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並上傳檢附文件。
 縣府建設處表示,受理申請單位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申請書取得方式:(一)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pami.gov.tw)。(二)向縣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免費索取。其詳細內容,請逕洽縣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082-318823分機62327、62398)或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
 為避免申請資料或其他虛偽不實情事發生,縣府建設處表示,主管機關於審核租金補貼案時,得依行政程序法第36條規定,請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另外,今年度住宅補貼申請公告係申請審查前置作業,預算若未獲通過,將不予核撥經費執行;其他事項悉依「住宅法」、「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作業執行要點」、「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作業執行要點」及「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辦理。
 根據內政部表示,108年度住宅補貼,包括租金補貼6萬5,963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00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00戶。
 內政部表示,為便利民眾申請,今年首度開放可以線上申請,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於8月30日前,上網或以書面提出申請。此外,今年也放寬未滿20歲但已婚者,可以申請;原先2個月的「租賃契約補件期間」,也放寬為3個月。
 內政部指出,過去常有民眾反映因房東考量課稅問題,無法申請租金補貼,政府現在已修法,使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3項稅賦優惠,有空、餘屋的屋主,可考慮將住宅出租給申請租金補貼的房客,即可享有優惠,相關規定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http://pip.moi.gov.tw/V2/B/SCRB0405.aspx)瀏覽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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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