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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 延長到明年底
記者:楊水詠 / 縣府報導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修正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延長補助期限自今年一月一日起至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縣政府社會處表示,欲申請補助事業單位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補助作業管理平台與臨場健康服務補助管理系統線上申請,並將申請文件寄至委託專業機構「勞工健康服務統籌管理單位(地址: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之102號16樓)」,若事業單位有補助相關疑問,請洽管理單位,電話:06-3135151分機11-17。逾期申請者不予補助。它的補助標準:
(一)、事業單位委託提供勞工健康服務之特約機構,指派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事業單位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一百九十九人以下者,補助每次臨場服務費用百分之八十;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一百九十九人以下者,得僱用專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每月補助該人力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三分之一。
(二)、前款特約或僱用方式之補助,事業單位單次僅限擇一提出申請。同一年度不同月份分別以特約或僱用方式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或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者,依特約機構派員年度補助金額上限規定。但先以僱用方式配置人員且補助金額逾該規定者,同一年度後續特約金額不予補助。
申請方式:
(一)、事業單位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第三項規定,完成其僱用或特約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或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之備查作業。
(二)、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管理系統完成帳號線上申請,並檢具資格審查相關文件電子檔,於申請期間內上傳補助系統。
(三)、每年均應申請一次資格審查。
(四)、俟補助系統通知資格審查通過,檢具經費請撥之相關文件紙本(同一年度僅需檢送一次撥款帳戶影本),於補助款申請作業期間內,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收文日為憑)至委託專業機構。至於申請時應檢具文件:
(一)、資格審查:1.申請表。2.工廠、公司、商業登記或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需可見其行業別)。3.勞工保險投保人數證明。4.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之繳費證明書。5.撥款帳戶之存摺封面。
(二)、經費補助:1.申請表。2.臨場健康服務執行紀錄表。3.支出證明。4.其他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認定有必要提出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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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