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開始受理領表
記者:楊水詠 / 縣府報導

金門縣選委會昨公告第13屆(烏坵鄉第11屆)鄉鎮長、鄉鎮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登記事宜。(楊水詠攝) 金門縣第8屆縣長及縣議員選舉暨第13屆(烏坵鄉第11屆)鄉鎮長、鄉鎮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自昨(25)日起即可領取書表,8月29日起至9月2日止受理候選人登記,受理地點縣長、縣議員選舉在金門縣政府大禮堂;至於鄉鎮長、鄉鎮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則在各鄉鎮公所登記,烏坵鄉各項選舉亦可於金門縣政府大禮堂申請登記,提醒有意參選的候選人注意。
  中央選委會於昨天正式公告年底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登記期間、地點及應繳保證金等相關事宜,包括金門縣第8屆縣長及縣議員選舉在內。同時,金門選委會亦在昨日上午8時30分公告金門縣第13屆(烏坵鄉第11屆)鄉(鎮)長、鄉(鎮)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應備具之表件及份數、領取書表之時間、地點及應繳納之保證金數額等事項。
  另,縣選委會主委李增財在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登記相關事項公告後,他在副總幹事蔡建鑄等人陪同,到縣府大禮堂視察金門縣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領表登記處,並慰勉選務工作人員辛勞。
  縣選委會表示,有意參與各項選舉者,可自8月25日起至9月2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前往縣府大禮堂(縣長、縣議員選舉)、各鄉鎮公所領表(鄉鎮長、鄉鎮民代表、村里長選舉),亦可至縣選委會下載登記表件電子檔,免去往返奔波。
  縣選委會說明,登記期間則自8月29日起至9月2日止,共5日,時間同樣是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登記參選時必須繳交候選人登記申請書1份、候選人登記申請調查表1份、候選人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1份(全部或部份謄本,但記事欄不可省略)、候選人2寸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相片5張(包括自行黏貼張、背面書明候選人姓名及選舉區別)、刊登選舉公報之政見及個人資料1份、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學歷為學士以上學位,其學位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設立競選辦事處者,其登記書1份,經政黨推薦者,其政黨推薦書正本1份,退伍、退役、停役、辭職或退學者,應繳驗正式證明文件正本1份。
  縣選委會特別提醒,如登記參選縣長或縣議員者,並應繳交財產申報表1份。至於保證金部分,縣長選舉候選人應繳保證金20萬元,縣議員選舉12萬元、鄉鎮長選舉12萬元、鄉鎮民代表選舉5萬元、村里長選舉5萬元。保證金應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
  縣選委會表示,候選人如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申請登記者,並應繳驗申請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身分證將於驗後當面發還,及附委託書。申請登記時,應攜帶申請人於申請表件蓋用之印章,以備校正表件文字用。
  此外,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6日舉行投票,金門縣五合一選舉分別為金門縣第8屆縣長選舉、金門縣議會第8屆議員選舉、第13屆(烏坵鄉第11屆)鄉(鎮)長選舉、金門縣第13屆(烏坵鄉第11屆)鄉(鎮)民代表選舉、金門縣第13屆(烏坵鄉第11屆)村(里)長選舉,也是金門縣五種地方公職人員繼103年及107年後,第三度合併舉行投票。

  • 點閱次數:125
  • 上版日期:11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