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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農損除現金救助 加碼可低利貸款
記者:楊水詠 / 縣府報導

乾旱造成金門高粱農損,產量銳減。(建設處提供)針對今年九月至十月乾旱造成金門高粱農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十六日正式公告金門縣各鄉鎮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同日又追加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金門縣政府呼籲如有符合資格農友,儘速向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以減少權益損失。
為使天然災害救助申請流程順遂,縣府建設處於昨日下午邀請各鄉鎮公所及金門縣農業試驗所於縣農會會議室進行說明,有關「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部分,只要符合公告資格農民均可申請。惟申請時需攜帶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土地委託經營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合法經營證明文件,以及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和印章。
此次金門的高粱農損,經縣府爭取放寬實際耕作者資格認定,如因無法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文件,可向金門縣農業試驗所提出申請契作證明,藉由核發之契作文件作為依據,用於替代租賃文件。
另,民眾如因急於復耕清園,確實無法等至災損勘查,可自行拍攝災害損失照片,內容應清楚包含災損情形4個角度、拍攝日期、相鄰田區、可識別田區位置之背景及衛星定位資訊,並自行標示田區坐落地段(地號),以免後續認定災損有所疑義。
至於有關低率貸款部份,申請貸款的農民應於公告翌日起十日內依實際受害情形,向當地公所申請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於證明書核發翌日起十五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機構(金門區漁會)提出申請。
此次貸款利息110年四月十四日前免予計收,由農委會補貼;110年四月十五日起貸款利率恢復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年利率0.305%計算(目前貸款利率為年息0.54%),嗣後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變動而調整。
縣府建設處處長文水成表示,針對連續乾旱對於金門農業的影響,縣府一直密切關注,從短期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小麥種子補貼、放寬前作認定、爭取實耕者資格,到長期的農塘浚深、調整農業經營方式,研擬一系列相關因應作為,希望減少未來農業災損的發生機率。另針對此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相關申請表格、資料已放於縣府建設處網頁,農民如有需要,可於建設處網頁下載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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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