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烏坵燈塔 文化部同意升格國定古蹟
記者:李增汪 / 縣府報導

1061204b2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已於11月29日召開第六屆古蹟歷史建築審議會第15次會議,已原則同意將烏坵嶼燈塔升格為國定古蹟,這是繼去(105)年馬祖東引島燈塔之後,第4座成為國定古蹟之燈塔。
 提案人高丹華表示,「我已完成終生大事」;金門縣文化局長呂坤和也十分開心地說,會全力協助高丹華辦理烏坵影像展。本案是文資法105年7月修正後第一個由民間提報通過的國定古蹟。
 航港局局長謝謂君表示,烏坵嶼燈塔創建於西元1874年,軍方自民國38年借用,是唯一被軍事堡壘環圍的燈塔,雖其於民國95年金門縣政府指定縣定古蹟,惟不論是建塔時間、營造技術、特殊的地理位置及歷史背景等,實已具備國定古蹟條件。
 烏坵嶼燈塔位處軍管區,在歷經動亂及長達60餘年之熄燈,史料完整保存成為升格國定古蹟所面臨重大考驗。有鑑於此,航港局委託楊仁江教授進行歷史研究及建築物現況調查,因該研究發掘第一手資料,並對燈塔歷史及定位等有系統整理,終能獲得文資委員審議同意,將烏坵嶼燈塔升格為國定古蹟。
 航港局歷經過多次協商,克服軍管區、文資審查及交通不便等因素,將熄燈超過1甲子的烏坵嶼燈塔於今年7月23日重新發光,11月29日再傳出同意升格為國定古蹟,喜上加喜令人振奮。
 過去在兩岸近距離對抗過程中,軍方將燈屋改裝成密閉室穹窿,航港局刻正依老照片描繪燈塔原貌,研擬修復計畫,期望將燈塔長高回去,將燈器移入燈室,朝原貌復舊繼續努力。 烏坵民眾高丹華20年來致力推動烏坵事務,要讓世人看到烏坵和烏坵燈塔。在她大聲疾呼和努力下,烏坵燈塔在民國95年指定為金門縣定古蹟,今年7月又在睽違一甲子後復燈,文化部更在11月29日通過指定為國定古蹟。
高丹華表示,她高興得來不及落淚,她的「終生大事」終於定案了,她不用再蒼老下去了。高丹華92年在文建會舉辦第一次烏坵影像展,她表示,當時有兩位素不相識的烏坵老兵楊秀山和李澎前來力挺,她相當感激;在烏坵燈塔升格為國定古蹟的時刻,她希望能找到這兩位老兵,與他們分享這榮耀。此外,小小的烏坵有數座宮廟,一座教堂也沒有,高丹華希望烏坵能有一座教堂,與重新發光的烏坵燈塔相輝映。
高丹華表示,烏坵燈塔本來就具有國定古蹟的身價,但是沒有人注意,如今被文化部指定為國定古蹟是還它公道。不過,高丹華說,指定為國定古蹟後,並不代表烏坵事務的結束,烏坵的文化資產也不限定只有燈塔,她會繼續為家鄉努力。
文化部11月29日召開第6屆古蹟歷史建築審議會,審議烏坵燈塔指定為國定古蹟案等,由文資局局長施國隆主持。審議委員郭東雄詢問烏坵燈塔與烏坵居民的情感,高丹華表示,自己的曾祖父到父親和外祖父兩家3代都是燈塔守護者,與燈塔感情深厚。
也有委員詢問燈塔是否留有詩詞歌賦等藝術資產,高丹華表示自己著有「發現烏坵嶼」一書,並舉辦過烏坵影像展;自己的父親高金振曾寫下「正月十五慶元宵,燈火待亮塔旗飄」等詩句、烏坵文史工作室成員李國壽曾為燈塔素描。高丹華並表示,會繼續整理資料,完整記錄烏坵燈塔。
呂坤和出席了會議,得知通過指定國定古蹟,他相當開心,並允諾,會全力支持高丹華辦理烏坵影像展。烏坵文史工作室顧問姚其中和作家張典婉近年陪伴高丹華到處征戰,他們表示,同樣興建於同治年間的東莒燈塔早已指定為國定古蹟,烏坵燈塔升格是「遲來的正義」。
烏坵距大陸湄洲島20浬,離金門72浬,現由金門縣政府代管。烏坵燈塔是台灣海峽北口四大燈塔之首,它是黑色圓形石塔,塔高19.5公尺,創建於清同治13年(西元1874年),1875年點燈,民國43年熄燈,今年7月復燈。

  • 點閱次數:508
  • 上版日期:106-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