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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篩陽且有新症狀即可判定為重複感染 無須採檢PCR
記者:翁維智 / 縣府報導

金門昨(14)日公布新增108例COVID-19確診(統計時間13日0-24時)。全縣個案累計14,425例(含軍人及觀光客等外來確診個案),約占常住人口21.72%;確診者解除隔離13,676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重申,曾經感染過COVID-19,只要快篩陽性且有新症狀,即可經由醫師評估認定重複感染,無須再去採檢PCR。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重複感染定義有二:
(一)於發病日或採檢日「1到3個月內」且症狀惡化,例如:出現發燒、新的呼吸道症狀,或是原本有的慢性症狀惡化,或先前無症狀,現在出現包括呼吸道、發燒等症狀,經PCR(CT值﹤27)陽性或抗原/核酸快篩陽性。
(二)於發病日或採檢日「間隔超過3個月」,不論是否有症狀,經PCR(CT值﹤30)陽性或抗原/核酸快篩陽性。個案處置原則:(1)屬於第一種狀況者,醫師可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並先比照確定病例處理,後續由疾管署各區管制中心研判是否為新的確定病例並啟動相關防疫措施。(2)屬於第二種狀況者,經醫師評估可能為重複感染個案後,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再依確定病例並啟動相關防疫措施。
金門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截至9月14日統計,金門縣重複感染案例為30例,年齡最小為1歲,最年長為100歲。施打COVID-19疫苗仍是目前有效的預防方法,考量國內因Omicron亞型變異株BA.4、BA.5再掀一波疫情,而新冠病毒經變異後傳播力更強,接種疫苗為最好的預防方式,提醒50歲以上成人符合第2次疫苗追加劑接種條件者,儘速至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提升自身保護力,避免染疫後重症發生。
縣府再次呼籲鄉親應儘速完整接種疫苗,在任何場域,都應該做好自我防護,保持社交距離,落實手部衛生與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參與集會、餐聚與大型活動,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用餐盡量採用外帶方式;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同時,衛生局會持續確保藥物準備充足、監測中重症治療情況、以及監控社區與機構感染及傳播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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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