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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熱毯、電風扇標示知多少?』商品標示抽獎活動
  • 發布單位:建設處

  防疫不停學之商品標示抽獎活動,再次於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臉書粉絲專頁開跑,本次活動以中央指示之宣導重點電熱毯標示及夏日必備電風扇商品為主題,教導消費者及業者應標示事項,活動日期訂於本(111)年5月26日至6月5日止,歡迎鄉親踴躍參與。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指出,電熱毯及電風扇均應依電器及電子商品基準之硬體類商品規定標示,業者(包含製造商、進口商及販售業者)應留意商品於市面流通前,檢視是否標示合格,另電熱毯及電風扇均為強制檢驗商品,於完成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後,始得於市面上販售,呼籲業者遵守相關規定,以免觸法。電熱毯及電風扇商品應標示事項為,1.商品名稱及型號。2.額定電壓(V)及額定頻率(Hz)。3.總額定消耗電功率(W)或額定輸入電流(A)。4.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5.商品原產地。6.規格。7.使用方法。8.注意事項或警語。9.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屬進口商品者,應標示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及進口、代理或經銷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另電熱毯同時兼具織品特性,亦應符合織品標示規定,若欲進一步瞭解商品標示法及其相關基準規定,可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

  建設處表示,於臉書搜尋「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在粉絲專頁上及本活動貼文按讚,留言「買賣合格標示電熱毯、電風扇,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並標註3位好友,即可參加商品標示抽獎,精選好禮為貓頭鷹補習袋及潔牙組,共有15個名額。在此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電熱毯及電風扇時,除應注意有無商品檢驗標識外,亦應注意是否有完整商品標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商品,並按相關注意事項或警語正確使用商品;尤應避免電熱毯使用時間過長,或使用期間有折疊、未鋪平等情形,避免因不當使用而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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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