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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舉辦「107年度金門縣政府建築物公共安全業務講習會」,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 發布單位:建設處

為提升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機制以及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及昇降設備管理人等,知悉法律賦予之權益,冀望透過教育宣導講習會,落實公共安全檢查及災害應變與預防能力。

本講習會將深入剖析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昇降設備管理、消防安全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相關問題與解決對策,藉以提昇專業能力與防災技術,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委託「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技術人員學會」舉辦本講習會,以達到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昇降設備等之管理機制。

謹訂於107年12月13日(四)上午8:30於金門縣政府一樓多媒體簡報室(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舉辦「107年度金門縣政府建築物公共安全業務講習會」,本次講習會由金門縣政府建設處主辦,並洽請「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技術人員學會」協助承辦,本次宣導對象為本縣各(A1【供集會、表演、社交,且具觀眾席及舞台之場所】、A2【水、路、空運輸業】、B1【視唱、ktv、電子遊樂場業等】、B2【百貨、商場、超市、量販店業等】、B3【餐(廰)飲業】、B4【旅館業及樓地板面積達500㎡以上之招待所等類似場所。】、C1【加油(氣)站、變電所等類似場所。】、C2【一般工廠、工作場、電信機器室(電信機房)等類似場所。】、D1【保齡球館、室內游泳池、室內球類運動場、資訊休閒服務業等類似場所】、D2【會議廳、展示廳、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類似場所】、D3【供小學學童使用之教學場所】、D4【供國中以上各級學校使用之教學場所】、E【供公眾使用之寺、廟、教堂、宗祠、殯儀館、納骨塔等類似場所】、F1【供醫療照護之場所】、F2【供殘障者教養、醫療、復健、重建、訓練(庇護)、輔導、服務之場所】、F3【供學齡前兒童照護之場所】、F4【供限制個人活動之戒護場所】、G1【供商談、接洽、處理一般事務,且使用人替換頻率高之場所】、G2【供商談、接洽、處理一般事務之場所】、G3【供一般門診、零售、日常服務之場所】、H1【供特定人短期住宿之場所】、H1【供特定人長期住宿之場所】)類場所,本次宣導講習會將對於建築物公共安全與消防安全關聯性暨重要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相關法令、建築物公共安全缺失態樣、防災應變與防火管理制度概述等法令詳盡介紹,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技術人員學會」電話02-2367-8837或E-mail:twps0502@yahoo.com.tw,黎婉青小姐或本府建設處082-318823#62315承辦人:陳源強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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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