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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所新春狂犬病疫苗注射活動時日確定
  • 發布單位: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

飼養犬貓的飼主注意了,今年度防疫所將於1月14日~15日及2月05日每日上午九時到下午四時,中午不休息。辦理迎新春服務活動,活動內容包括狂犬病預防注射、寵物登記、醫療諮詢、動物保護觀念宣導及可愛動物認養。希望讓畜主可以在春節前能夠將心愛的犬貓完成疫苗施打,得於春節期間陪同畜主出遊踏青。

為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及預防狂犬病之發生,活動期間,防疫所將辦理寵物登記及施打狂犬病疫苗,歡迎飼主攜帶犬、貓前往注射狂犬病疫苗(需自費100元,並請攜帶去年度狂犬病疫苗注射證明書,以便重新發證)或辦理寵物登記(需自費,未絕育400元,已絕育300元,且飼主需年滿十八歲並攜帶身份證),另外凡於活動期間攜帶犬貓至防疫所參與活動者,將免費贈送犬五合一疫苗乙劑或貓四合一疫苗乙劑,每日活動限額30劑(犬貓合計),因數量有限。為求公平及推廣效益,同一人名下或同住址名下若有多隻犬貓,活動當日僅能提供1劑施打,敬請見諒,為使活動順利進行,本次活動於活動前30分鐘使開始發放號碼牌。

如果有任何與寵物飼養或日常照料有關問題,也可以到現場請教獸醫師。再一次提醒接到防疫所電話通知之畜主,記得在活動期間前來防疫所替自己的寵物施打疫苗。未依規定為所飼養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為落實寵物登記、強化犬隻管理,防疫所將持續於縣內各鄉鎮所轄公園、公共場所等進行寵物登記稽查。防疫所呼籲民眾應善盡飼養動物的基本責任,為家中愛犬辦理晶片登記,避免犬隻遺失,若查獲犬隻沒有完成寵物登記,經勸導未改善者,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處以新台幣3仟元以上1萬5仟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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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