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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面紙」檢測結果
  • 發布單位:建設處

  面紙係國人日常生活用品,為確保市售「面紙」之品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8年第一季於網路和花蓮縣之量販店、大賣場及零售商店等通路隨機購買10件面紙進行檢驗,檢驗結果有2件「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有1件「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

壹、檢驗標準
一、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面紙」係依國家標準CNS 4150「面紙」檢測「基重(單層)」、「橫向抗張強度(每抽)」、「縱向濕潤抗張強度(每抽)」、「第1分鐘吸水性(單層)」、「可遷移性螢光物質」、「抽數」、「包裝」及「顏色遷移性」等「品質項目」。
二、「商品標示法」查核「中文標示」。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請參下方連結內附件):
一、 品質項目:
(一)「橫向抗張強度 (每抽)」、「縱向濕潤抗張強度(每抽)」、「第1分鐘吸水性(單層)」、「可遷移性螢光物質」、「抽數」、「包裝」及「顏色遷移性」等7項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二)基重(單層):計2件(項次:5、8)未達到國家標準12.0 g/㎡以上之規定。
二、 中文標示:計1件(項次9)初步查核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情形為未以中文標示產地。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表示,「面紙」非屬該局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因本次不合格項目未涉及損害消費者健康,僅涉商品品質,已依相關規定輔導業者改善;「中文標示」初步查核不符合之商品,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辦理後續處置事宜。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品質要求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於選購及使用「面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對於商品標示不明之商品建議不要購買,請選購中文標示資訊清楚、詳細的商品。
二、儘量選取好抽取、不添加螢光劑之面紙商品。
三、面紙因使用較多的長纖材料來加強紙張抗張強度,並且添加濕強配方,不易分散,若丟棄馬桶易造成阻塞,故使用後請丟入垃圾桶中。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表示,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應依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標示基準標示,經濟部依商品標示法訂定文具、玩具、服飾、織品、鞋類、嬰兒床、手推嬰幼兒車、電器及電子商品…等11類基準,其中商品標示法第九條規定,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生產、製造或進口商應標示下列事項:
  一、商品名稱。
  二、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三、商品內容:
   (一)主要成分或材料。
   (二)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其淨重、容量或度量應標示法定度量衡單位,必要時,得加註其他單位。
  四、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五、其他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標示之事項。
  商品經認定原產地為我國者,得標示台灣生產標章。
  前項原產地之認定、標章之圖樣、推廣、獎勵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條規定,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標示其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有危險性。
  二、與衛生安全有關。
  三、具有特殊性質或需特別處理。

  民眾可進一步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行政法規檢索系統」查詢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標示基準,網址為:http://gcis.nat.gov.tw/elaw/lawDtlAction.do?method=browse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法令解釋\商工行政法規一覽表\商業法規\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法規命令)以充份瞭解選購商品時應注意事項,保障個人用的安全,避免影響自身消費權益。

  • 點閱次數:358
  • 上版日期:108-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