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稿件內容更為豐富與優質化,旨揭徵稿啟事修正如下:
(一)第一階段:即日起至本年12月10日前依式提交「作者基本資料及論文大綱」。
(二)第二階段:經第一階段審查通過者,於110年1月22日前提交論文全文。
(三)每位作者投稿以1篇為限,獲收錄之論文,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核給本文(不含注釋、註腳、附錄及參考文獻)每千字新臺幣850元稿酬;逾22,000字以上部分,不支給。
原公告徵稿啟事網址連結
詳洽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3356-7825,email:angeline@ey.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