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用於防制環境衛生病媒之微生物製劑為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
  • 發布單位: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用於防制環境衛生病媒之微生物製劑為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0月17日以環署化字第1078000523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公告影本如附件。

  • 點閱次數:495
  • 上版日期:10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