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策略,減 少職災勞工暴露於醫療院所之高風險場域,其向本署申請 職業疾病生活津貼及失能生活津貼,並於110年5月至同年 11月間屆滿1年者,申請續領時可免檢具勞工保險失能診 斷書(下稱失能診斷書)。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點閱次數:146
  • 上版日期:11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