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修正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第十二條、第十四條修正條文
  • 發布單位: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

「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第12條、第14條,業經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以農防字第1081471518A號令修正發布。

  • 點閱次數:454
  • 上版日期:108-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