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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社福館商品標示宣導
  • 發布單位:建設處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預定十一月三十日(星期六)假社福館舉辦一場「『商品有標示 消費最安心』商品標示法宣導活動」,建設處邀請鄉親們一起來闖關有獎徵答,答對者即可獲得精美宣導品一份;另當天也會向現場的公務機關單位,宣導「宣導品有標示,使用者最安心」,期能創造友善消費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使用者安全。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指出,為了擴大商品標示法的宣傳層面,促進商品正確標示,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保障消費者權益,建立良好商業規範,並提醒公部門之宣導品,亦應依商品標示法及其基準規定標示,該處配合國際志工日活動預定於十一月三十日(星期六)上午八時起,於社福館辦理商品標示宣導,在此也呼籲消費者購物時,多看一眼,安全多一點,購買標示清楚之商品。

 

  建設處表示,為了提升民眾對於商品標示法常識,以及落實宣導各類商品標示基準規定,讓民眾有更深入的瞭解,能夠學習相關商品標示認知,進而達到標示不清商品不買,再更進一步要求販售商提供貼附有完整商品標示之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另當日之商品標示法宣導活動宣導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歡迎鄉親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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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