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各戶政事務所於1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清查「八十歲以上未滿九十歲最近二年未使用健保卡者」之戶籍狀況,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
  • 發布單位:民政處

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第3款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三) 八十歲以上未滿九十歲最近二年未使用健保卡者:……」依上揭規定,各戶政事務所於1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清查「八十歲以上未滿九十歲最近二年未使用健保卡者」,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以落實戶籍登記,維護國民權益。

  • 點閱次數:244
  • 上版日期:11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