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金湖鎮公所徵才公告
- 機關名稱:金門縣金湖鎮公所
- 職稱:課長
- 職系:經建行政
- 官職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職務編號A620010)
- 名額:正取1名(預估缺)
- 資格條件: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授,並具晉升薦任第8職等任用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具土木工程相關業務經歷者或曾任相關業務主管經驗者尤佳。
- 本職務於115年11月21日出缺,於職務出缺日起無限制調任情事。
- 主要工作項目:
- 綜理本所建設課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 工作地點: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林森路2號。
- 報名及甄選方式(含檢具資料):
-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7月15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另將下列證明文件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符合資格:
A.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B.考試及格證書。
C.現職派令。
D.現職銓敘部詮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請另檢附銓敘部審定符合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E.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F.相關專長證照、語文能力檢定證件、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 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另行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 聯絡方式:金門縣金湖鎮公所(082)332-528轉人事室呂小姐(E-Mail:ajlu7089@mail.kinmen.gov.tw),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建設課陳課長分機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