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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監理站-交通行政職系書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發布單位:行政處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 工作積極、操守清廉。

工作項目:

  • 汽車運輸業管理業務。.
  • 協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裁罰相關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89143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6-1號)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金門監理站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檢附公務人員簡試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 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自傳及親筆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寄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臺北市區監理所人事室詹小姐收(聯絡電話:02-27630155分機631)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金門監理站書記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合者由用人科室另約時間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9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 預計甄試時間及地點為107年9月27日於金門監理站2樓會議室,預計上班報到日期為107年10月5日。
  • 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20薪點,依行政院規定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台幣169.2元。
  • 甄選科目:1.專業科目60%(如監理專業常識及監理法規)。2.電腦輸入20%。3.口試20%。
  • 僱用日期自報到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受僱人員如表現不符合工作需求,本所保留片面解除僱用契約之權利。

  • 點閱次數:1064
  • 上版日期:10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