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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文化局約用人員甄試第2次公告
  • 發布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壹、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貳、甄試職稱名額:
一、職稱:專案約用人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
參、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大學(含)以上,土木工程、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電腦文書、美術編製等相關經驗者為佳。
五、具有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專業技能或工作實績,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尤佳。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辦理金門縣美術館先期籌備規劃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遇職務調整後之工作事項。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07年2月27日至107年3月8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報名地點:金門縣文化局 (地址:89350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66號)。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郵寄(郵寄應於報名截止日寄達)報名。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履歷表1份(請參考附件下載填寫)。
二、資格證明文件:(繳交下列證明文件影印本1份、正本於筆試或面試時驗收後退還)。
(一)畢業證書影本。
(二)國民身份證影本1份(正反面)及2吋相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三)其他報名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有請檢附)。
(四)電腦文書、美術編製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有請檢附)。
柒、甄試程序、日期、地點:
一、程序:先以書面審核,擇優通知參加下一階段:筆試、面試。
二、筆試日期:107年3月9日上午9點,地點: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2樓視聽室。
三、面試日期:107年3月9日接續筆試時間,地點: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2樓視聽室。
四、以上甄試日期、地點如有變動,另以電話通知。
捌、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一、經歷審查:佔總分20分。
(一)具有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專業技能,提供相關公務機關核發證明文件,每件給予5分。
(二)具有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工作實績,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每件給予5分。
二、筆試:佔總分45分。
考題範圍: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法令、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法令、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辦公處所管理手冊、安全管理手冊及公文等(公文考題:公文程式條例及文書處理手冊等相關法令規定內容)。
三、面試:佔總分35分。
四、加分項目:
(一)應考人家境困苦經政府機關審核通過在案者(按金門縣低收入戶調查辦法第二條規定之低收入戶種類比例計分,須檢附證明)。 第一款5分,第二款3分,第三款1分。
(二)應考人或直系三等親、旁系二等親內之受扶養親屬領有中度、重度、極重度殘障手冊,且須負擔家計現無工作者(按受扶養人之殘障等級及人數比例計分,須檢附證明,含本人最多3人計算)。
程度
人數 中度 重度 極重度
1人 0.5分 1分 1.5分
2人 1分 2分 3分
3人 1.5分 3分 5分
玖、錄取標準:
一、依各科甄試總成績排名,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科目較優為排序,甄試科目一科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用。
二、本考試總成績未達五十分者,不予錄取。
拾、核薪標準:
依據「金門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專案約用人員6薪階220薪點月支金額37,224元支薪,領有與本職相關之專門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相當高等考試 )及格證書者,得以15薪階(月支金額44,688元)僱用;並得支領專業證照報酬12,500元整,依法納入勞、健保。
拾壹、僱用期間:
新進之約用人員,自簽約日起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至107年12月31日,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拾貳、其他: 
錄取人員自公告或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日起,保留候用資格六個月;未錄取人員不予通知。
拾參、本甄試簡章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拾肆、聯絡電話:(082)325643分機417洽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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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