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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接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
  • 發布單位:社會處

壹、職缺及名額:
就業服務員,正取1名、備取1名。
貳、資格條件:
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七條之規定,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四、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五、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參、工作項目及地點:
一、辦理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包含身障就業相關直接工作及行政文書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金門縣政府社會處(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
肆、薪資報酬:
一、本職務報酬比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僱用管理要點之「業務輔導員」薪資標準補助:專科29,529元/月,大學31,531元/月,碩士36,053元/月(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另每月補助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1,000元整。
二、本職務108年視聘僱計畫執行狀況及年終考核結果檢討續聘。
伍、報名規定:
一、報名資料領取:請逕上本府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或洽本府社會處領取。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月22日(以郵戳為憑) 上班時間內。
三、報名地點:請檢附相關資料影本(請裝訂整齊)自公告日起於107年1月22日前自行送達或郵寄「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請註明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應徵就業服務員)。
四、繳驗證件:報名表一份、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書)文件影本各乙份、服務年資證明、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照片1張、國民身分證影本二份(正、反面)。
伍、執行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本府進行參加者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另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
二、錄取標準:
(一)依甄試總成績排名,總分相同者,以口試分數較優為排序,缺考者不予錄用。
(二)本考試總成績未達六十分者,不予錄取。
三、口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四、錄取方式:按正取員額錄用,備取人員保留候用資格自成績通知次日起六個月。
五、錄取公告於金門縣政府網站公告;錄取人員自通知到職日起15日內報到,逾期者喪失錄取資格。

本案聯絡人:洪先生,電話:082-318823轉6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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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