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金門縣政府工務處公告公開甄選本府金門大橋建橋基金增補約用人員案
  • 發布單位:工務處

一、薪資待遇: 約用人員每月薪資待遇30,362元,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勞健保補助。 二、工作內容: (一)基本公文寫作及公務電腦系統操作。 (二)金門大橋工地現場巡視及本府支援事項。 (三)臨時交辦事項。 三、人員資格: (一)大專以上土木、水利、營建相關科系畢業,無兵役限制。 (二)具專業及敬業工作態度。 (三)具機車及小客車駕駛執照。 (四)特殊情形:倘為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無兵役限制,且可配合公部門上班時間,得先檢附高中職畢業證書、大專院校在校成績單及在學證明等,先敘以(高中職級)29,880元薪級,俟取得大專院校畢業證書後改敘30,362元薪級。 四、上班時間:配合公部門上下班時間,必要時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加班費則依勞基法規定計算。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0月15日。 六、報名地點:本府工務處李先生,電話:082-312731~2,傳真:082-325547。 七、報名方式:親自報名、委託報名或傳真報名,以郵寄報名概不受理。 八、繳交證件: (一)甄選履歷表(後附),黏貼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及二吋相片一張。 (二)大專以上土木、水利、營建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男)無兵役限制相關證明影本;應屆畢業生:高中職畢業證書影本、大專院校在校成績單、在學證明及(男)無兵役限制相關證明影本等。 (三)錄取後另行繳驗證書正本。 未獲錄取者,另行通知領回所繳證件;或由本府逕行銷毀。 九、面試擇優錄取一名,備取一名。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 (二)受保安處分或矯治處分宣告確定。 (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因案遭通緝在案。 (五)經合格專業醫師證明有法定傳染病者。 (六)有吸食毒品、迷幻藥或其他違禁藥品者之不良習慣或紀錄。   有前項任一款情事者,取消報名或候用資格,如經僱用後發現,將予解僱。

  • 點閱次數:606
  • 上版日期:104-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