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金門縣政府招募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簡章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為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令擴大適用,入廠輔導事業單位,俾利照顧中小型事業單位及勞工並預防職業災害發生,協助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保障縣民就業安全,減少職業災害發生,擬招募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實地走訪了解本縣各產業之職場安全衛生問題,歡迎具有下列職業安全衛生資格專業人員,並有熱心、熱忱之菁英加入本處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隊,以照顧本縣各事業單位勞工朋友。
資格條件(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之資格應符合(一)與(二)~(五)條件之一):
(一)需設籍於本縣。
(二)理工相關科系大專以上畢業,並具三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三)具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資格,及二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四)具一年以上勞動檢查員經歷。
(五)任教於大專院校安全衛生相關科系,並具一年以上之教學經驗。
工作項目:協助本府辦理109年度「金門縣政府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實施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業務如下:
1.輔導事業單位建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2.輔導事業單位規劃職業安全衛生組織管理並實施自動檢查。
3.協助事業單位訂定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4.協助事業單位規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宣導事宜。
5.協助事業單位推動零災害、預知危險活動。
6.協助事業單位建立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7.協助事業單位規劃辦理危險物、有害物標示事宜。
8.輔導改善其他安全衛生工作。
9.勞工相關法令、權益宣導。
服務對象:金門縣中小企業
輔導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期間需配合參加輔導員職前訓練)。
服務時間:於平日上班時間內輔導。
招募名額:預計3名。
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08年12月23日前檢附下列相關資料後請e-mail、郵寄至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薛小姐收,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
(一)報名表(1份,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二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
(二)身份證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相關證照影本。
(五)安全衛生工作經歷證明。
(六)汽、機車駕照影本。
(七)照片1張或電子檔(製作識別證)。
以上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
(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招募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如不同意者請勿報名))
錄取方式:
額滿為止,「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人員錄取與否由社會處勞工行政科逕依報名資料審查決定,未錄取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為利本府推動臨廠安全衛生輔導並保障勞工安全,如無法配合本府執行內容及時程,本府得停止該人員職務並要求繳回識別證及相關資料。
專業輔導費1,500元/廠次(含第一次輔導與第二次輔導),完成第一次輔導,而第二次輔導遭事業單位拒絕無法完成者,核給交通費及雜費500元/廠次,另為保障輔導員服務期間安全,本府將免費提供輔導員團體意外保險。
需自備交通工具、數位相機、電腦(輔導報告需上傳至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資訊網)等工具,本府不另提供。
聯絡人:社會處勞工行政科-薛文芳小姐,電話:082-318823分機62556 電子信箱h6112189@mail.kinme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