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方案約用社會工作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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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薪資34,000元。若有社工師證照,依規定提供加給(計畫補助2,000元,本府證照加給6,000元,合計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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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
-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社會工作科系、第三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應屆畢業生請提供歷年成績單與在學證明可視同符合此款資格)。
-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所定學科及學分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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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進用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明年度將依規定與經費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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