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金門監理站 徵才公告—交通行政職系書記1名
  • 發布單位:行政處

資格條件: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三、 工作積極、操守清廉。

四、 具監理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汽車運輸業管理業務。.

二、協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裁罰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89143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6-1號)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金門監理站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於自傳處親自簽名)、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影本(無者免送)、現職派令影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以上證件請以A4格式並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於107年3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請寄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臺北市區監理所人事室施小姐收(聯絡電話:02-27630155分機631)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金門監理站交通行政職系書記」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

二、 甄選方式: 合於甄選資格條件者,由本所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點閱次數:1079
  • 上版日期:107-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