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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監理站-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發布單位:金門縣政府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徵才內容:

金門監理站-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 運輸業(遊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籌備、立案等相關事宜。
  • 聯稽路檢人員。
  • 汽機車考驗業務。
  • 遊覽車動態系統管理。
  • 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通報。
  •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89143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6-1號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金門監理站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 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自傳及親筆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請寄10561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臺北市區監理所人事室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7630155分機631)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金門監理站約僱書記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合者由用人科室擇優另約時間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 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20薪點,依交通部公路總局服務山僻、離島及花東地區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為每點新台幣169.2元,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7,224元整。
  • 甄選科目:專業科目60%、電腦輸入20%、口試20%。
  • 僱用日期自到職日起至109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受僱人員工作表現不符工作需求,本所保留片面解除僱用契約之權利。

  • 點閱次數:1164
  • 上版日期:10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