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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觀光處約用人員1名
  • 發布單位:觀光處

壹、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貳、甄試職稱名額

  • 職稱:約用人員
  • 錄取名額:正取1名。

參、應試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者。
  • 具媒體工作經驗10年以上尤佳。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具電腦文書編製等相關經驗者為佳。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觀光行銷業務。

二、媒體行銷聯繫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 報名時間:自109年4月6日至109年4月10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
  • 報名地點:金門縣政府觀光處城市行銷科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 「應徵觀光處約用人員職務」 )
  • 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郵寄報名(郵寄應於報名截止日下班前寄(送)達。(逾時不予受理)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 報名表乙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 資格證明文件:
  1. 畢業證書影本
  2. 國民身份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3. 經歷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4. 退伍令(女性免附)
  5. 電腦文書編製相關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柒、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一、經歷:佔總分50分

  1. 曾任職報社或媒體、傳播公司,從事媒體相關實務經驗,持有經驗證明文件者。
  2. 累計一年採計2.5分,不足一年者不計,最高採計50分。
  • 面試:佔總分50分

捌、面試日期、地點:

另行電話通知(經資格審查條件符合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玖、錄取標準:

       依甄試總成績排名較優者錄取之,總成績相同者,以經歷較優者優先入取,又相同者抽籤決定入取,本甄選總成績未達五十分者,不予錄取。

拾、核薪標準

       依據「金門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薪,依法納入勞、健保。

拾壹、本甄試簡章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拾貳、聯絡電話:(082)318823轉分機62753洽城市行銷科林小姐。

相關檔案:金門縣政府觀光處約用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

  • 點閱次數:1475
  • 上版日期:109-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