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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申請火災證明書?

火災受害人(指火災建築物,含起火戶及延燒戶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現住人)或利害關係人(指火災建築物之抵押權人、合夥人、共有人、繼承人、管理人等相關人員)。
權責單位:消防局 科別:火調科
連絡人:楊偉權 連絡方式:(082)324021分機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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