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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警察局對於民眾向110所報案件有無後續追蹤管制措施?

依據「本局110報案複查小組工作要點」,由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室及刑事警察大隊編組成立「110報案複查小組」,針對民眾向110所報案件中,有疑義或回報不詳案件,訪查當事人,並至受理、處理單位查核相關檔卷,經查證有缺失事實者,均依內政部警政署訂頒「各級警察機關處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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