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礎訓練:基礎訓練是所有領域通用的志工基礎教育課程,十二小時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課程如下:1.志願服務的內涵、倫理 2 小時2.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2 小時3.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2 小時以上共計三課目,六小時■ 特殊訓練:特殊訓練部分,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依其個類別需求自行訂定,來進行受訓即可。(依照各領域的類別不同,而有多種特殊訓練類別,諸如社會福利類、教育類、環保類、巡守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