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會議議程
| 時間 |
項目 |
內容 / 審議案細項 |
| 13:30 |
簽到 |
與會人員簽到 |
| 13:30 - 13:35 |
主席致詞 |
主席致詞 |
| 13:35 - 13:40 |
程序說明 |
會議程序與旁聽規則說明 |
| 13:40 - 15:20 |
審議案 |
13:40 - 14:10 第一案:「蔣經國先生紀念館」列冊追蹤標的審議案
📍 地址或位置: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 460-1 號(乳山遊客中心旁),(金寧鄉中山林段 185 地號(部分))
14:10 - 14:30 第二案:縣定古蹟「西園西宅黃氏開基祖墓」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
14:30 - 14:50 第三案:歷史建築「靈濟寺(觀音亭)」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
14:50 - 15:20 第四案:歷史建築「靈濟寺(觀音亭)」涉及文資法 34 條審議案
📍 地址或位置:金城鎮城北段 448 地號
|
| 15:20 - 15:50 |
臨時動議 |
臨時動議 |
| 15:50 - 16:10 |
綜合討論 |
各案計票結果公布、決議確認
(各審議案之計票結果報告與決議確認,如:指定或登錄之標的名稱、種類、位置或地址、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指定或登錄適用基準、理由等正式公告內容,請主席裁示。) |
| 16:10 |
散會 |
散會 |
備註
- 議程時間以現場實際運作情形為準。
- 各案列席關係人:敬請撥冗出席,參考表定個案審議時間,提前 10 分鐘抵達二樓視聽室簽到。若需發言,請填寫發言登記單,再依現場人員指示進場及離場。得於會議前一日提送書面意見,或以委託書委請一人代為現場發言。會議結果將正式上網公告並寄發紙本公文,若利害關係人對行政處分不服時,可依法提出訴願。
- 本會議依據《金門縣政府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辦理旁聽申請,總旁聽人數以 20 人為原則。旁聽人員之發言登記應於本會議進行前一日向本縣文化局文資科提出申請(以書面、傳真、網路或電話,敘明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等資料),以便確認座次及發言順序,逾時提出者,本府得不受理。
- 旁聽人員:請參考表定個案審議時間,提前 10 分鐘抵達二樓視聽室簽到。若需發言,請填寫發言登記單,再依現場人員指示進場及離場。由主席安排依序發言,每人表達意見以三分鐘為原則,並請提供該意見之書面資料。同一審議案件表達意見之總時間,以三十分鐘為原則,但主席得視會議情形調整發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