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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9月15日起至9月21日止,管制金門地區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
  • 發布單位:建設處

自中華民國111年9月15日起至9月21日止,金門地區除經農業委員會風險評估通過之加工產品(詳見附件)外,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並自111年9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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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