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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5年1月1日起持本縣交通卡搭船民眾暫不收取交通船票保險費
  • 發布單位:金門縣車船管理處

主旨:自105年1月1日起持本縣交通卡搭船民眾暫不收取交通船票保險費。
公告事項:
一、因應台灣智慧卡公司所屬「台灣通」電子票卡刻申請多用途支付作業,並自105年1月1日起無法執行加值服務,民眾持本縣交通卡搭船保險費,自105年1月1日起暫不收取,並俟完成申請作業後恢復扣繳。
二、持本縣交通卡(烈嶼身分)刷卡方式不變並暫不扣繳保險費。
三、持本縣交通卡(非烈嶼身分)無隨行機車者刷卡方式不變並暫不扣繳保險費。
四、持本縣交通卡(非烈嶼身分)隨行機車者刷卡後暫不扣繳保險費,惟因應電子票卡暫停執行加值及扣繳作業,搭乘民眾請洽服務櫃檯現場購買機車票。
五、暫停收取保險費期間,搭船民眾保險保障權利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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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