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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北堤(右側)停車場」收費範圍、時間、費率公告1份,自115年6月1日啟動停車收費管理
  • 發布單位:綜合發展處

依停車場法第17條暨金門縣公共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五條規定辦理。

公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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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