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地政局專案約用人員內陞甄試公告
一、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二、甄試職稱名額:
(一)職稱:專案約用人員
(二)錄取名額:
1.地政類:正取1名。
2.測量類:正取1名。
三、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本局現職約用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主要工作項目:
(一)地政類
1.辦理地籍案件審查。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測量類
1.辦理測量外業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15年9月4日至115年9月8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二)報名方式、地點:
親自或委託報名:請於上開規定期限,至本局人事室報名。
六、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表乙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份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3.其他佐證資料。
七、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一)學歷:佔總分30分。
1.專科以下:28分。
2.大學畢業:29分。
3.研究所以上畢業:30分。
(二)經歷:總分10分。
任職於本局(含改制前地政事務所)年資,累計滿一年1分,年資尾數滿180日以上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未滿180日者,不予採計,最高採計10分。
(三)口試:佔總分60分。
八、甄試日期、地點:
(一)面試日期:115年9月11日下午2時。(若有更動,電話通知)
(二)面試地點:金門縣地政局地下室會議室(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3號)。
九、錄取標準:
(一)甄試總成績排名,總成績相同者,依學歷高者優先入取,又相同者以面試較高者優先錄取、又相同者抽籤決定入取。
(二)本考試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十、核薪標準
(一) 依「金門縣政府及機關(構)學校專案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敘第1薪階,月支39,468元
(二)依法納入勞、健保。
十一、其他:
錄取人員收到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
十二、本甄試公告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