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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食在安心,食在放心」餐飲衛生管理分級 評核授證典禮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為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本縣積極鼓勵餐飲業者參加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經由專家學者實地輔導評核餐飲業,協助業者提升自主衛生管理能力及通過評核認證。本次報名16家,計有15家餐飲業者通過評核(優級7家、良級8家),於今(30)日假金湖飯店舉辦110年「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成果發表暨授證典禮,由副縣長黃怡凱親自授證。

 

今年15家優良餐飲業通過評核,包含優級店家: 金拌麵、金湖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肉坊燒肉、五國真湯陶阪燒、家福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分公司、雨川食堂、金門牛家莊;良級店家: 海口城海鮮餐廳、雲水瑤私房料理、和漢料理餐廳、紅龍餐廳、龍都餐廳、老先覺金城店、鄰家廚房、金海岸餐廳等。

 

外食人口逐漸增多,食品安全問題備受重視,本縣衛生局表示透過「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活動,鼓勵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The Regulations on Good Hygiene Practice for Food,下稱GHP準則)」之優良餐飲業者,落實衛生安全及原物料品質管控,降低食安之風險並以評核分級方式,達到一定標準,將頒發效期2年之「優」或「良」標章,提供消費者選擇用餐地點之參考依據,讓每位來金門旅遊的民眾及在地鄉親皆能吃得安心!

 

GHP準則是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所定,所有食品業者皆應實施GHP準則,由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等四大面向著手,以確保食品在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等過程中,做好衛生管理,達到降低污染之功效。如發現食品業者不符合該準則時,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持續辦理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歡迎餐飲業者踴躍報名參加,洽詢報名專線:金門縣衛生局藥物食品檢驗科082-330697轉313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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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