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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限女限未婚或役畢 徵才歧視違反性平法
  • 發布單位:社會處

 雇主徵才限女性、雇主徵才限男性、雇主徵才未婚佳、雇主徵才限役畢,這些NG行為,不只影響勞工朋友,公司或雇主也違法。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為了積極維護職場平等,除勞動部訂定性別工作平等法,縣府社會處訂定金門縣性別工作平等及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另也公告金門縣違反性別工作平等事業單位及事業主名單,旨為促進就業平等、避免職場性別刻板印象造成職場性別歧視、職場性騷擾並保障就業平等。
  縣府社會處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拒絕職場性騷擾、拒絕職場性別歧視,性別工作平等資訊包括有:
  (一)、雇主不可因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情事,而終止勞動契約。
  (二)、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否請生理假一日。
  (三)、受僱者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
  (四)、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五)、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縣府社會處表示,金門縣設置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聯絡窗口: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申訴電話:(082)373291;勞動部性別工作平等法諮詢及申訴聯絡窗口: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法令諮詢專線0800-085-151;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申訴檢查專線1955,均可善加利用,以維護性別工作平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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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