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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局長
專員
財務管理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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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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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編年度歲入預算及追加減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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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歲入預算執行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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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款調度及縣庫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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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酒公司業務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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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信用合作社金融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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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地方開發基金之管理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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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規費單照之管理及核發事項。
公有財產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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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說明:
縣有財產係全體縣民共有之財產,本局為縣有財產之主管機關,辦理本府各機關學校經管教學、醫療、辦公作業及各項公共設施等公用暨非公用土地出租、出售、非公用土地之清查與土地規劃利用之財產管理政策及法令研擬等相關業務,為健全縣有財產管理制度,加速縣有財產清理,並已完成財產管理業務電腦化,以提高工作效率,並透過對本府各機關學校經管財產之檢查,考核其管理績效,促進縣產有效利用,積極收回被占用房地及追收占用積欠之不當得利,以規劃縣有財產有效利用,提供縣民最佳服務,發揮最大使用效益,創造縣庫最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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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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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彙總縣有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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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有非公用房地出售、贈與之處分,設定負擔或超過十年期間租 賃案件之擬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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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有非公用房地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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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有非公用房屋及土地出租、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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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有財產管理經營及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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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屬各機關學校財產業務之管理檢核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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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有非公用財產產權糾紛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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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有非公用房屋及土地繳納稅及申請減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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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有非公用設定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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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公不動產報廢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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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有財產、有價證券及權利處分。
菸酒管理課
業務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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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製造業者、買賣業者、進口業者之抽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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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劣菸酒之查緝及其後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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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變性酒精相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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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菸酒標示、廣告相關法規事件之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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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本縣菸酒製造業者、買賣業者、進口業者等了解並遵守菸酒管理法等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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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菸酒管理法等相關規定事項。
庫款支付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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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
民國84年7月1日以前,本縣之財政收支,仍屬未實施集中支付制度,民國84年2月,鑑於中央政府所屬各機關自民國59年10月1日起分期實施庫款集中支付制度,且台灣省各縣市政府亦於民國70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此一新制,對靈活庫款調度,嚴密預算控制,貫徹迅速付款,著有功效。
乃於民國84年7月1日起核定府內及所屬機關實施庫款集中支付制度,係金門縣重大財政管理革新,全盤採用電腦化作業,並以臨時編組增設「庫款支付股」。迨至民國89年1月1日依「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之規定,金門縣政府財政科改制為「金門縣政府財政局」,始正式增設庫款支付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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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
- 集中管理庫款。
- 控管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項歲出經費預算,統一簽發縣庫支票付予政府債權人。
- 付款憑單於收到後應於8個工作小時內完成支票封發作業,各項申辦業務及侯領案件隨到隨辦。
- 財政局之綜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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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革新提昇服務品質 :
為了提供民眾完善的洽公環境及服務品質,本課在有限經費內,改善辦公環境,為加速作業流程,採取午間不休息及縣庫支票每日封發兩次,即每日上午及下午各遞送金融機構及郵局一次,提升支付時效,建立標準之作業流程,在嚴密之審核流程下,縣庫支票簽發零錯誤。於91年10月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ISO品質管理系統認可登錄,確保服務品質,並陸續通過追查及重評。目前請款之廠商、民眾大多選擇安全又快速之存帳(電匯)方式,凡付款憑單於下午1點半前送達者,皆於當天遞交銀行匯出,入帳通知單亦可申請採傳真通知,節省受款人寶貴之時間,處處以客為尊,強化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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