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紀念823戰役50週年
協助申請參訪金門地區軍事據點

最新消息:自9792日起,參訪時間調整為每週二、週四及週六,參訪動線調整為先參訪擎天廳(含觀賞823戰役短片)後,再參訪明德公園。

標題圖案活動介紹

823戰役奠定日後台灣生存與發展的基礎,也是台海維持長達半個世紀的和平最重要的關鍵所在,在眾人關注823戰役50週年時刻,結合金門防衛指揮部開放擎天廳、明德公園預約參訪機制,並整合地區軍事資源景點,規劃「金門戰地知性之旅」,將軍事旅遊資源列為97年度觀光凸顯重點,致力打造金門戰地觀光品牌。本活動協助申請參訪金門地區軍事據點特色介紹如下:

一、明德公園:

明德公園是位處南北太武山間的山谷地,由南北兩坡地集流於中間低窪地,形成湖海。八二三砲戰於湖泊沙洲上築有餐廳一間,俗稱翠谷水上餐廳。民國四十七(1958)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國防部俞部長蒞金視察,防部軍官預計傍晚於餐廳與俞部長用餐,約六時許第一發砲彈由南北太武山間隙穿越直接擊中翠谷水上餐廳,金防部副司令官吉星文、趙家驤、章傑等將軍同時罹難。因翠谷水上餐廳竟成防部重要將領粉身碎骨葬身處,顧及官兵弟兄感受,水上餐廳拆除原地重建後改名為明德公園,以示彰顯各官兵將領以身殉國之情操。

二、胡伯玉將軍紀念館:

胡伯玉將軍紀念館為二層樓RC建築,民國93年在縣政府的規劃下,將行館重新整建,於民國945月完工。陳展區域主題(如圖):現代恩主公、勇者的身影、生平功績、戰時的情景、生活場景(辦公、招待室及寢室)等。

三、擎天廳:

擎天廳開鑿於太武山腹是人工開鑿的地下花崗岩洞,民國51年動員許多國軍弟兄,以炸藥、簡易機械工具及雙手開鑿,隔年7月竣工,長50公尺、寬18公尺、高11公尺。完工之後,先總統 將公參觀後有感於此工程浩大,在岩壁題字,命名為「擎天廳」,旨在勉勵國軍「人定勝天」的哲理。曾做為傷患收容所,後來則轉做官兵休閒娛樂場所,可欣賞勞軍表演或播放電影,戰時則與其他坑道相連,成為作戰中樞,也為金門贏得「地下堡壘」的美譽。

 

標題圖案申請須知 

一、目的:為紀念823戰役50週年、落實全民國防教育政策及發展戰地觀光等目的,為協助民眾申請參訪軍事據點,特訂定本要點。

二、實施期間:本要點實施期間自97年9月2日起至97年12月27日止。

三、主(協、承)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縣府)

(二)協辦單位:金門防衛指揮部(以下簡稱金防部)、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金管處)

(三)承辦單位: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

四、協助對象:

(一)個人:來金門觀光旅客及本縣民眾,預定搭乘縣府接駁公車,採團進團出方式參訪者。

(二)團體:公務及學校機關單位、人民團體(職業、社會、政治團體)及旅行業者,預定自備車輛,以團進團出方式參訪者。其中協助旅行業申請團體參訪,以採用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推薦或認同之遊程者為限。

(三)協助申請參訪對象,暫不含大陸籍人士。

五、協助申請參訪據點及參訪時間:

(一)參訪據點:明德公園、擎天廳。

(二)參訪時間:自97年9月2日起至97年12月27日止,每週週二上午、週四上午、週六上午及下午。

六、受理申請:

(一)受理申請參訪梯次:

每週二、週四,及週六上午各有3個梯次受理申請,週六下午有3個梯次受理申請;以個人名義申請者,以參加第1梯次為原則。

日期

梯次別

擎天廳參訪時間

明德公園參訪時間

週二、週四、週六上午

第1梯次

09:00~09:40

09:45~10:15

第2梯次

09:40~10:20

10:25~10:55

第3梯次

10::20~11:00

11:05~11:35

週六下午

第4梯次

14:30~15:10

15:15~15:45

第5梯次

15:10~15:50

15:55~16:25

第6梯次

15:50~16:30

16:35~17:05

(二)每梯次車輛數限制:每梯次最多以4輛車進入參訪為原則。

七、參訪時集合地點及時間:

(一)個人:於當日上午8時40分至山外車站集合,並攜帶個人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備供核對身分,及於購買公車車票或刷公車電子票證後搭乘公車前往。

(二)團體:自備車輛,按申請時段,自行準時抵達參訪據點進行參訪。

八、受理申請方式:

(一)個人:於預定參訪日前7日至30日間上班時間,以傳真、電子郵件、郵寄或親送申請表(如附表1)至縣府之受理窗口,或以電話申請,由縣府人員代填寫申請表。

(二)團體:

1.屬旅行社組團:於預定參訪日前7日至30日間上班時間,以傳真、郵寄、電子郵件或親送申請表(如附表2),向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報名,由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彙整後,於參訪日前第6日將申請參訪之申請案資料送縣府代向金防部申請。

2.非屬旅行社組團:公務及學校機關單位、人民團體等等非旅行社組團之團體,於預定參訪日前7日至30日間,以傳真、郵寄、電子郵件或親送申請表(如附表3)向縣府報名後,由縣府代向金防部申請。

九、受理申請單位聯絡窗口:

(一)個人及非屬旅行社組團報名時:請洽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電話:(082)372462;傳真:(082)372462;電子信箱:sf75404@mail.kinmen.gov.tw;報名網頁網址:http://www.kinmen.gov.tw/823trip;聯絡人:楊琇棻小姐。

(二)旅行社組團報名時:請洽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82)373858、375490;傳真:(082)373848、373692;電子信箱:kata373691@yahoo.com.tw;報名網頁網址:http://www.kinmen.gov.tw/823trip ;聯絡人:楊靜怡小姐、楊雅琦小姐。

十、申請案件審查及結果通知:

(一)初審:

1.縣府於受理申請案件完成初審後,將初審通過之申請案件資料送請金防部複審,初審未通過者,由縣府以「申請案件申請結果通知單」(如附表4)通知退件。個人申請者,由縣府組團按其申請時段,以縣府名義向金防部申請。

2.辦理初審時,得電話通知申請者補正申請文件,但在通知後1日內未完成補正者,得以退件處理。

(二)複審:由金防部辦理複審後,將複審結果,通知縣府。

(三)結果通知:以金防部複審結果為最終申請結果,申請結果由縣府以「申請案件申請結果通知單」傳真通知申請者,如遇情形急迫或以個人方式申請者,採電話復知申請結果。經審查通過者,得參訪軍事據點。

十一、參訪程序:參訪據點時,經金防部人員核對後進入各軍事據點,依金防部規劃之參訪動線,進行參訪。

十二、參訪時應配合事項:

(一)參訪時應配戴縣府核發之識別證。

(二)依序遵循參訪動線行進、不喧嘩、不滯留、不跨越導引線、不進入未開放區域。

(三)服裝整齊,勿穿著不雅(如:穿汗衫、背心、拖鞋等),並儘量減少隨身物品。

(四)勿吸煙、勿飲食、勿嚼食檳榔、勿嚼食口香糖、勿攜帶寵物進入。

(五)禁止攜帶違禁品或其他危險物品進入。

(六)不得攜走或破壞公物。

(七)勿攜帶與參訪無關之標語、旗幟等物品進入。

(八)14歲以上之參訪者應隨身攜帶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九)遵守金防部有關規定。

十二、原同意或業提出申請參訪時段,因金防部應業務需要,臨時不便開放參訪時,申請人應配合,唯縣府將儘力協調安排於其他時段參訪。

 

標題圖案表單下載

申請表單分為「個人申請」、「旅行業組團申請」、「非旅行業團體申請」等三項,請依申請單位類別 點選下載申請表,填妥後依申請單位類別點選「個人及非屬旅行社組團傳送」或「旅行社組團傳送」選項或自行以電子郵件,將填妥資料夾帶後,傳送至指定信箱,謝謝!

個人申請

旅行業組團申請

非旅行業團體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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